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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新媒体平台年检摸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量:652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做好校园新媒体平台检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1.各二级学院、院直部门、系部等运营的各类校园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抖音、手机APP等)。

  2.师生个人运营的粉丝数在1千以上的新媒体账号(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B站等。)

  二、年检内容和重点

  年检内容包括平台及账号的基本情况、隶属关系、影响力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平台及账号的基本情况。

(二)平台登记、备案、核准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三)平台团队建设及主要活动开展情况。

(四)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有无违规情况。

  三、年检摸排时间和相关事项

(一)年检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师生个人账号进行梳理,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二)报送材料:官方账号填写《天游ty8检测中心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天游ty8检测中心校园新媒体平台汇总表》(附件2),个人账号填写《天游ty8检测中心个人新媒体账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qdhhc.edu.cn,纸质版交宣传部办公室604,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15165253939。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天游ty8检测中心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校内已正式开通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均需接受年检。

(二)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平台主管领导、团队负责人要加强运营团队的教育引导,宣传好学校发展成就,服务好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讲好黄海故事,传递黄海声音。

(三)新媒体平台管理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发布审核机制,把好稿件审核关,随时关注涉及该平台相关舆情信息并按照学校重大舆情引导处置要求妥善处理。

(四)要保证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积极提升新媒体平台影响力,学校对“僵尸”账号将予以取缔,对违规侵权账号将坚决打击。

(五)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的信息。如出现不良信息,将予以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关停账号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根据《关于规范使用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要求,校徽作为学校标识,代表学校整体形象,必须统一规范使用,各部门单位不应将其作为本部门单位新媒体平台徽标。

(七)各级校园新媒体平台经校内年检合格后,方可申请使用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附件:

1.《天游ty8检测中心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

2.《天游ty8检测中心校园新媒体平台汇总表》

3.《天游ty8检测中心个人新媒体账号汇总表》

天游ty8检测中心党委宣传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