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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入学资格
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量:28315

服务描述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学工作部批准,学校在规定期限内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1.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参军入伍)的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3.学校认为应当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情形。

服务流程


1.新生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材料要求及流程

新生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学生联系当地征兵办或人武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材料,材料包括《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入伍通知书缓发的,需要当地征兵办或人武部出具一份保留入学资格的函),学生务必于报考当年1025日前将以上材料邮寄到天游ty8检测中心教学工作部(联系人:宋丽娟,联系方式:0532-83182085),教学工作部学籍科根据以上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教学工作部学籍科会将其中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天游ty8检测中心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邮寄给学生。

2.新生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材料要求及流程

学生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学生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手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需学生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意见书。二级学院学籍老师负责收集以上材料,并在学籍注册期间报送教学工作部领导审批签字(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0532-83181973),最后由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联系人:陈国妮,联系电话:0532-83182085)进行保留入学资格的处理。

3.新生因其他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除上述两种原因外,如新生另有其他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学生提交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手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需学生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意见书、相关佐证材料,二级学院学籍老师负责收集以上材料报送教学工作部领导审批签字(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0532-83181973),教学工作部转给主管校长审批签字,最后由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联系人:陈国妮,联系电话:0532-83182085)进行保留入学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