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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
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量:46127

服务描述


1.学生首次修读的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于下学期初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未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专业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通识教育选修课不组织重修,可以改选其他课程。首次课程重修免费,多次重修的按照100元/学分收取重修费。课程考核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重修需缴纳重修费用。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课程重修实行跟班重修或自修。

2.跟班重修必须跟班上课,课程时间与本年级课程时间部分冲突的,在保证本年级课程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参加部分重修课程的学习。重修课程所缺的课时,重修学生应在重修课程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自学,并向重修课程任课教师提交课程相关 作业,经重修任课教师审核后,符合要求者,方可准予参加考试。

3.若重修课程时间与本年级课程时间完全冲突,可选择 自修。由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安排重修学生的自学进程和作业练习, 并进行必要的个别辅导,重修学生应定期向重修课程任课教师提交自学笔记和所完成的平时作业,经任课教师审核、批改后,符合要求者,准予参加考试。